深市可转债上市首日存在以下的交易规则:
1、t 0的交易方式,即投资者在当天买入的可转债 ,在当天可以卖出。
2 、无涨跌幅限制,但是当可转债涨跌幅达到20%时,临时停牌半个小时,当可转债涨跌幅达到30%时 ,停牌至14:57,盘中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
3、每次买入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卖出可以不是1手的整数倍 ,不足一手的部分,需要一次性全部卖出。
一般来说,可转债在发行之后的20个交易日之内会上市 ,在上市的当天,投资者可以结合可转债的走势,频繁的进行高抛低吸操作 ,即在可转债的低位买入,在可转债的高位再卖出。
拓展资料:
主要优势
由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股票,它可弥补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价在转券的可转换期内超过其转换价格,债券的持有者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而获得较大的收益 。影响可转换债券收益的除了转券的利率外 ,最为关键的就是可转换债券的换股条件,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换股价格,即转换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转换债券的面值。如宝安转券 ,每张转券的面值为1元,每25张转券才能转换成一股股票,转券的换股价格为25元 ,而宝安股票的每股净资产最高也未超过4元,所以宝安转券的转股条件是相当高的。当要转换的股票市价达到或超过转券的换股价格后,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就将与股票的价格联动 ,当股票的价格高于转券的换股价格后,由于转券的价格和股票的价格联动,在股票上涨时 ,购买转券与投资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价格下跌时,由于转券具有一般债券的保底性质,所以转券的风险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
由于其可转换性 ,当它所对标的股票价格上涨时,债券价格也会上涨,并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此外 ,债券价格和股价之间还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对标股价上扬时,债券的收益会更稳健 。
投资价值
可转换债券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对投资者来说是"有本金保证的股票" 。 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市场吸引力 ,其有利之处在于:
可转换债券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
可转换债券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债券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债券 ,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益 。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 ,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债券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盈利;当股价下跌时 ,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
1.交易时间规则: 可转债是t 0交易,也就是当天可以进行多次买卖 。 2、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竞价范围规则 ,沪市新债为发行价的70%-150%(70-150元),超出范围的挂单为废单;深市新债为发行价的±30%(70-130元),超出范围的挂单为有效委托 ,但不进入竞价系统。也就是说,深市新债挂单150元买入(卖出)都是有效的,但不在开盘集合竞价撮合。 3.集合竞价时间段规则:沪市:9:15_9:20可下单 ,可撤单;9:20_9:25可下单,不可撤单; 深市:9:15_9:20可下单,可撤单;9:20_9:25可下单 ,不可撤单;14:57_15:00可下单,不可撤单; 4.停牌规则:沪市:涨跌±20%,熔断停牌30分钟后可恢复交易;涨跌±30%,熔断停牌至14:57分后恢复交易。停牌期间 ,不可委托,不可撤销 。 深市:涨跌±20%,熔断停牌30分钟后可恢复交易;涨跌±30% ,熔断停牌至14:57分后恢复交易。停牌期间,可委托,可撤销。
三、 拓展资料:
深交所修改可转债临停规则:1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 ,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2、盘中临时停牌期间 ,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3、本所可以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4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 ,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可转债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的限制。不过 ,如果盘中交易价格较前一日收盘价的首次上涨或下跌超出1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出20%(含)的,会被证券交易所停牌 。
上市公司会在t日15:30左右,确定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和中签率。t日16:00前 ,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会通过上市公司业务管理系统或电子邮件,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可转债配售数量申请表 ”。
t日16:30左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申请查询最终有效申购数据及中签率情况 。t日17:00前,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查询最终有效申购数据和中签率情况。
t日17:00前 ,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会提交《可转债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并于次日刊登。t 1日,上市公司会在媒体上刊登《可转债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在《可转债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有中签结果 。如果用户中签 ,需要保证自己的资金账户中资金充足。
拓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 英语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 。
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 。参见:可转换信用债券,convertible debenture
特征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 ,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 ,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 ,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 、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 ,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 ,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 ,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 ,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
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 ,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