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 ,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 ,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21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采用“指数收益法 ”予以估值 。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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